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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例网络主页侵权案有果

1999-09-1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张阿芳

 果1998年底,瑞得公司发现宜宾东方信息服务公司的主页照搬了自己的主页设计,但却公然标出“版权所有东方信息公司”字样。就此,瑞得公司向北京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被告东方信息公司赔偿19万元。这是中国网络侵权第一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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